东和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