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东和新材(839792)公司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2日 以书面、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海城市东和泰迪冶金炉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迪炉材”)通过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含票据池)业务,与泰迪炉材共享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泰迪炉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中资金的灵活性,在原有1.5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将票据池业务额度从不超过1.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