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毕胜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70,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2024年1月9日于北交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第1项: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2项: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第1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第2项,关联董事毕胜民及一致行动人董宝华、赵权、孙希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东和泰迪冶金炉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迪炉材”)通过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含票据池)业务,与泰迪炉材共享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泰迪炉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中资金的灵活性,在原有1.5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将票据池业务额度从不超过1.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了《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2024年1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