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盈利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项目 | 本报告期 (单位:万元) | 上年同期 (单位:万元) | 变动比例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52.34 | 11,170.78 | -44.03% |
二、本期业绩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
较上年同期下降16%;精矿轻烧粉当期销量约8.5万吨,较上年同期微降,但当期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7%,由此可见利润下降主要因售价降低。
2、当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1)公司报告期初租赁厂房、设备用于高纯镁砂生产,未正式投产前相关支出计入管理费用;2)年初春节发放福利费用增加,增加当期费用;3)举办上市酒会增加当期费用;4)公司当期矿石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记入管理费用的土地及采矿权评估增值摊销同比增加;5)上市后相关中介服务费费用化及公司提升管理支付的咨询费较上期增加。
3、当期因汇兑损益影响财务费用增加;上年同期因福利企业取得以前年度税收返还495万元,当期无此收入等因素都使2023年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