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7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