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1、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和新材”)正
在筹划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70%股权事宜。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
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华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置业”)持有的海鸣矿业7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鸣矿业70%股权。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并于同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 0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述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并于2024年3月8日对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