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11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朴欣、副总经理毕一明、毕德斌、罗锦、吴山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预案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