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查股网  2024-10-08  东和新材(839792)公司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40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6%,可交易

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本次解限售原因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孙玉生监事E2,5000.00%7,500
2王耶监事E5,0000.00%15,000
3李艺滨E1,598,0000.97%0
4陈燕E1,000,0000.60%0
5李艺辉E728,6000.44%0
6李子英E70,0000.04%0
7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东和新材员工F2,000,0001.21%0
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5,404,1003.26%22,5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59,618,39136.01%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高管股份86,636,66952.34%
2、个人或基金19,284,94011.65%
3、其他法人00%
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05,921,60963.99%
总股本165,540,000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及限售名册》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