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董宝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908,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毕胜民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方Southern Mine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100,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2024年12月27日于北交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第1项:同意股数86,908,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第2项:同意股数10,7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第1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第2项:关联股东毕胜民、毕一明及一致行动人董宝华、赵权、孙希忠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5 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908,2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牟坚、杨小龙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