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变速: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华阳变速(8399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9946 证券简称:华阳变速 公告编号:2023-048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提振股东信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克服困难,公司拟实施本次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062,368.1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4,990,443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3,499,044.3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权益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可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确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根据现金流状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利润分配事项的承诺,承诺遵守并执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承诺内容。未确权的股东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未确权的股东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一)《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