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沪江材料(870204)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在北交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张爱国先生、俞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张爱国先生、俞飞先生工作调整,经重新安排,现指派诸旭敏先生、刘萍女士接替张爱国先生、俞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诚信情况

诸旭敏先生,近三年签署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刘萍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以前年度签署过上市公司音飞储存等公司的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过上市公司沪江材料、凌云B股、康缘药业、华灿电讯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诸旭敏先生、刘萍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