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国华)

查股网  2024-04-26  沪江材料(87020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合计6次,列席股东大会合计3次。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票。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 讯方 式参 加董 事会 议次 数以现 场方 式参 加董 事会 议次 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对董 事会 各项 议案 投票 情况应列 席股 东大 会次 数实际 列席 股东 大会 次数
池国华661500同意33

2、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未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并均同意提交相应董事会审议。

姓名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投票情况
池国华1100同意

4、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5、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事项意见
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 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

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池国华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