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2-07  灿能电力(870299)公司公告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李远扬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拟提名李远扬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事;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0年04月任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苏州雅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远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李远扬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李远扬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