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灿能电力(870299)公司公告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权益分派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对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额度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单笔购买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4,000.00 万元)。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及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斌、李远扬2023 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