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涉及自愿限售股东3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上市公司已于2023年3月27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3年3月20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胡啸宇 | 是 | 董事长 | 19,815,000 | 19,740,000 | 75,000 | 0.12% | 限售期至2024年3月19日 | 0 |
2 | 胡啸天 | 是 | 董事、总经理 | 12,649,000 | 12,600,000 | 49,000 | 0.08% | 限售期至2024年3月19日 | 0 |
3 | 芜湖众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 | 3,010,000 | 3,000,000 | 10,000 | 0.02% | 限售期至2024年3月19日 | 0 |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为维护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公司董事长胡啸宇增持了公司股票75,000股;公司董事、总经理胡啸天增持了公司股票49,000股;胡啸宇、胡啸天共同控制的芜湖众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持了公司股票10,000股,上述增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3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根据前述股东的自愿限售意愿,上述股东拟自愿限售上述增持股份,共计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限售期至2024年3月19日。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5,127,300 | 24.56%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2,464,000 | 52.70% |
2、个人或基金 | 8,796,985 | 14.28% | |
3、其他法人 | 5,211,715 | 8.46% | |
4、其他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6,472,700 | 75.44% | |
总股本 | 61,600,000 | 100% |
五、 其他情况
公司将及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