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870357证券简称:雅葆轩公告编号:
2024-011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
查意见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关
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良文、童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