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啸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4
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