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116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龙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39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2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蒋明泉、夏金龙、詹伟祯、朱小平、朱红超、郭俊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王雪慧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飞龙、高兵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暨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以上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暨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3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健、王好月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