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欣、黄曼行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