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鸿智科技(8707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3.2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1.59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开始,至2023年11月9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99.99%,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2,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99.99%,最高成交价为9.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866,059.5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3.33%。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8月21日2023-046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年8月23日2023-047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8月23日2023-048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8月23日2023-04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年8月23日2023-050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8月23日2023-051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已取消)2023年8月28日2023-074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2023年9月4日2023-081
件股东情况公告(更正公告)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更正后)2023年9月4日2023-082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9月4日2023-08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9月8日2023-084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9月25日2023-094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0月9日2023-095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1日2023-099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8日2023-100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