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8  鸿智科技(8707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11月9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2,324股,占公司总股本1.4431%,最高成交价为9.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866,059.5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回购均价为

9.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02,32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431%,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2329。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根据《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97,913.96元,实际募资总额为6,197,913.96元(对应股份数量为6,197,913.96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资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24日

完成登记。本次登记的总量为602,3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02,3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0股。

根据《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并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放弃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