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34,783.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7.39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307.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6日全部到账,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GZAA3B013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本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0.4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73.50万元。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857.39 | ||
减:各项发行费用 | 2,307.3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1,550.09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3.07 |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0.49 |
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 0.26 |
其中: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 0.08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 | 76.74 |
其中: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 | 54.88 |
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 0.00 |
其中: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 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8,973.50 |
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973.5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53.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53.9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XYZH/2023GZAA3F0047《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96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53.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53.9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XYZH/2023GZAA3F0047《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96万元。本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主体建筑面积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③变更原因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调整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进一步优化生产模式,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推动公司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④可行性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对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备可行性。 | |||||||||
④变更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园区布局、容积率及研发生产需求等因素,为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由原计划在厂区内新建一栋研发大楼调整为将现有行政中心等场地改造成研发中心,主体建筑面积变更为4,451㎡。 同时,为顺应公司创新发展战略的需求,公司增加“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借助杭州分公司所在地的人才、行业等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技术研 |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实力,推进公司各项研发工作,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原项目设备是根据当时的客户需求或市场预测编制的,所选设备符合当时要求。为应对市场的不断变化及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实现设备的生产高效性和适应性,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对项目设备进行部分调整。
⑤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综合考量园区布局、容积率以及研发生产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为了切实提高经营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速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从而更好地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做出调整。由原本计划在厂区内新建一栋研发大楼变更为将现有行政中心改造为研发中心,同时变更主体建筑面积。这一调整具有充分的可行性。一方面,通过对现有行政中心进行改造,能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减少建设周期和成本投入,更快地投入使用并发挥其研发功能。另一方面,增加“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地址,顺应了公司创新发展战略的需求。借助杭州分公司所在地丰富的人才、行业等资源优势,能够极大地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有力地推进各项研发工作的开展,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以及持续经营能力。此外,原项目设备是基于当时的客户需求和市场预测而编制,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客户对多元化产品需求的增加,对项目设备进行部分调整是必要且合理的。可以更好地实现设备的生产高效性和适应性,使其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动态,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从整体来看,此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无论是从资源利用、成本效益还是从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竞争力等角度来看,都具有积极意义和可行性,将有力推动公司在研发创新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发展。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
六、备查文件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1、《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550.0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0.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3.07 | |||||
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6,670.55 | 429.60 | 429.60 | 6.4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744.96 | 80.89 | 88.89 | 3.2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34.58 | 0 | 2,134.58 | 1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合计 | - | 11,550.09 | 510.49 | 2,653.07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3.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53.9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XYZH/2023GZAA3F0047《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96万元。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