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俊雄)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俊雄)
作为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俞俊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市兆钰佳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俞俊雄先生曾担任美联新材(证券代码:300586)、天际股份(证券代码:
002759)、永和智控(证券代码:002795)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俞俊雄 | 8 | 8 | 0 | 0 | 4 |
注: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 名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俞俊雄 | 8 | 8 | 0 | 0 |
注: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俞俊雄 | 1 | 1 | 0 | 0 |
注:本人对2024年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同时,利用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保持沟通,及时监督核查公司经营状况、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认为其在2024年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执业道德,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及其附件,尤其关注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权益分派等重大事项,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信息,避免中小股东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同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出合理建议,推动公司建立健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机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于2024年1月23日参加了“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班”;于2024年2月28日参加了“领航?2024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了“解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修订)》”课程;于2024年12月26日参加了“2024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专业评估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公司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为公司合规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俊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