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167号8层8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铁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928,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郭志荣、副总经理任建平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双方良好合作,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928,1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二)律师姓名:邓燕、高笑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