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何凯)

查股网  2024-04-25  视声智能(8709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0976证券简称:视声智能公告编号:2024-030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凯)

本人何凯作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何凯,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博士后,2012年7月至2023年7月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工作。2023年7月至今在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任讲师、博士后。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方式现场工作时间(天)
何凯10现场及通讯003现场参会15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设立审计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之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设立,于2023年度内暂未正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但全体委员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等工作中履行其相应职责。

公司暂未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在年度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就董事会议案共发表8次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3年3月3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对《关于20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3年5月3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4.2023年8月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3年8月1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6.2023年9月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对《关于聘任彭永坚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利苹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7.2023年10月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8.2023年12月2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参与监督审计工作等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3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凯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