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蓝玉四街9号科技园5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湘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98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71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068.1万股变更为7095.3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68.1万元变更为7095.34万元,因此公司拟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84,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书仪、李小龙
(三)结论性意见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