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3-072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一二三条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有关的责任人及时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二四条 本制度所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制度的目的,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现行有效适用和不时颁布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但在与“行政法规”并用时特指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规范。第一二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前”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一二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一二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第一二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一二九条 本制度进行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