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15:00—2023年11月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245 | 威博液压 | 2023年11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聘请陆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9)。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0)。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1)。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2)。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3)。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八);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13: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兰波 0517-83576208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