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金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46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9,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聘请陆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463,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969,653 | 100% | 0 | 0% | 0 | 0% |
的议案》 | |||||||
八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969,653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潇潇、沈一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陆杰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3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事务所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