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6  威博液压(87124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金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949,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0,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张雷先生、姚建国先生、陆杰先生、徐兵先生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建国)》(公告编号:

2024-02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杰)》(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兵)》(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8,75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312,50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础上,并结合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55,7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马金星、董兰波、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949,4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五)《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455,72999.9959%1000.004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光洋、马薄乔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