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金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178,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进行了述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9,8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05,000股后的49,695,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454,25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2024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对2025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8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金星、董兰波、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募集资金的监管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153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8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金星、董兰波、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会议内容:为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回购注销业务;
(2)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8,8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金星、董兰波、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票。鉴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0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比例为授予总数的10%)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69.5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172,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5,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五)《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528,858 | 98.97% | 5,500 | 1.03% | 0 | 0% |
二 | (十二)《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 528,858 | 98.97% | 5,500 | 1.03% | 0 | 0% |
议案》 | |||||||
三 | (十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议案》 | 528,858 | 98.97% | 5,500 | 1.03%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薄乔、曹新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