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1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建红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同时, 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陆建红、张敏俐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票据承兑。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保证金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拟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