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29日 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田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资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