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 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等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