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因宋银立同时担任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宋银立不对与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除此之外,关于《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李芸达、宋银立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