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辅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常辅股份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对2023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一)销售商品及劳务
1、公司向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4,800万元;
2、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0万元;
3、丹阳江盛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0万元;
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0万元。
(二)购买原材料及劳务
无。
(三)其他
无。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安杨路178号(经营地址:苏州高新
区珠江路501号,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55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彭新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549.4593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经营范围:工业用阀门设计、制造、销售;金属制品、电机厂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与本企业相关行业的投资、汽车货运;辐照加工、辐照产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开发应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泵、管道设计、制造、销售;压力容器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公司董事彭新英担任其董事长、公司监事匡小兰担任其董事会秘书。
(二)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澄云路1637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郭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阀门及机械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股东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丹阳江盛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全州老312国道西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小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慧聪、李慧永注册资本:2,490.071934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各类阀门、机械铸件,阀门配件、管道附件、五金电料的加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股东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持股40.00%)。
(四)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范庆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注册资本:16,887.7148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6月8日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消防阀门、消防栓、消防设备配件(不含国家限制品种)、阀门及其配件、管件、机械配件,批发、零售工艺品、服装鞋帽、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制造、销售汽车农机零部件;制造、销售机床床身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密封件、橡胶制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之一宋银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都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销售价格依照市场价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由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与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与关联方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丹阳江盛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新英回避表决;与关
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银立回避表决。
因独立董事宋银立同时担任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宋银立不对与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除此之外,关于《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2.6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比照本规则第7.1.17条的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条“(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376,222,340.31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8,600,000.00元,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为12.92%,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旭东 张兴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