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常辅股份(8713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七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第一百七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三)投资者关系顾问; (四)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一百七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管理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第一百七十二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当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如有)和投资者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路演; (十三)接待来访、座谈交流。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七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五)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七)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物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八)有利于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第一百七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一)《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