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栖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发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50,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91,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彭新英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匡小兰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拟定了《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公司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宋银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公告编号为:2023-022)、《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银立)》(公告编号为: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情况,拟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重点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14)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对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8,590,28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9,61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77%;反对股数961,5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6%;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经确认,公司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919,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9%;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1,02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8)及2023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为: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948,7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股数1,5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杜发平、张家东、姜迎新、葛润平、彭新英、许旭华、刘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0)。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李芸达、宋银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0)。
议案十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梅冬霞、匡小兰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非职工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1)。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01 | 《选举杜发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51,321,644 | 111.6894% | 当选 |
11.02 | 《选举张家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1,223,277 | 89.7127% | 当选 |
11.03 | 《选举姜迎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1,223,277 | 89.7127% | 当选 |
11.04 | 《选举葛润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4,133,277 | 96.0456% | 当选 |
11.05 | 《选举彭新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4,133,277 | 96.0456% | 当选 |
11.06 | 《选举许旭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1,553,284 | 90.4309% | 当选 |
11.07 | 《选举刘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1,423,277 | 90.1479% | 当选 |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2.01 | 《选举李芸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4,854,239 | 97.6146% | 当选 |
12.02 | 《选举宋银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3,083,279 | 93.7605% | 当选 |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3.01 | 《选举梅冬霞为公司第三 | 42,994,239 | 93.5668% | 当选 |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13.02 | 《选举匡小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44,043,279 | 95.8497%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114,547 | 85.8867% | 961,574 | 6.8171% | 1,029,150 | 7.2962%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01 | 《选举杜发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9,476,580 | 138.0802% | 当选 |
11.02 | 《选举张家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378,213 | 66.4873% | 当选 |
11.03 | 《选举姜迎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378,213 | 66.4873% | 当选 |
11.04 | 《选举葛润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288,213 | 87.1179% | 当选 |
11.05 | 《选举彭新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288,213 | 87.1179% | 当选 |
11.06 | 《选举许旭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708,220 | 68.8269% | 当选 |
11.07 | 《选举刘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578,213 | 67.9052% | 当选 |
12.01 | 《选举李芸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3,009,175 | 92.2292% | 当选 |
12.02 | 《选举宋银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1,238,215 | 79.6739%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山律师、朱明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制度》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杜发平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张家东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姜迎新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葛润平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彭新英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许旭华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刘勇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李芸达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宋银立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梅冬霞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匡小兰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