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银立)

查股网  2024-04-10  常辅股份(8713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宋银立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宋银立:男,1965 年出生,1988 年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客座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2004年2月,历任开封高压阀门厂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总工办主任、技术引进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曾任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2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企业报集团机械工业中心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副会长兼泵阀产业科技创新分会会长;2014年5月至今,任兰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至2022年10月,兼任全国阀门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2012年至2015年,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3年,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5年,任中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
宋银立1010现场及通讯会议43现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 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专业委员会议3次,主要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议案。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不适合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较好地履行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专业委员会议4次,主要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在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专业委员会2次,主要通过了审议了《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确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对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委员,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及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参加专业委员会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厂区搬迁相关事宜》、《关于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签署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协议》、《关于公司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等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由于本人同时担任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对与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对与关联方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人同时担任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对与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对与关联方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丹阳江盛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3年2月2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前,针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人同时担任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对与关联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与关联方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丹阳江盛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2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前,针对《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情况

1、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3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宋银立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