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5月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65号),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价格5.50元/股,发行股数2,3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4,945,596.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54,403.94元。截至2023年6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000018号和和信验字(2023)第00003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说明
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该议案经2023年8月25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说明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巨能未来软件开发(西安)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新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一)账户名称:巨能未来软件开发(西安)有限公司
(二)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
(三)银行账户:1200001476030
(四)资金用途: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