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29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文靖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705,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79,1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股数22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79,1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股数22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罗永建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免职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677,0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股数28,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79,1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股数22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79,1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股数226,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三) | 关于免去罗永建董事的议案 | 4,101,536 | 99.31% | 28,400 | 0.69% | 0 | 0.00% |
(五) | 关于公司 2022 | 3,903,636 | 94.52% | 226,300 | 5.48% | 0 | 0.00% |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春芬、裴惠善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罗永建 | 董事 | 离职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