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腾精工: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990,000股,发行价格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7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66,643.59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于2021年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28201210802 | 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三、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调整部分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原协议 | 补充协议 |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壹仟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80%,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调整为: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
- | 新增: 甲、乙、丙三方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规范使用,确保各项监督真实到位;如因未履行职责给他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予以赔偿。 |
四、备查文件目录
签署的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