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腾精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玉才)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玉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杜玉才,男,195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2年8月至1986年6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任职员;1986年7月至1998年11月,就职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审计局工业交通审计科,任职员;1998年12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北京中旺达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2003年7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北京中旺新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2008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诚安达税务师事务所,任所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中盛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通过查阅资料、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情况 | 出席方式 | 召开次数 | 实际列席次数 | |
杜玉才 | 7 | 7 | 本人出席 | 现场 | 3 | 3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制度制定及会议设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12月28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现场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杨明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现场出席,出具了同意《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关于提名唐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关于提名李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前述全部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序号 | 董事会日期 及届次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相关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4月1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序号 | 董事会日期 及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4月1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2 | 2023年8月22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年报的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负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要点和人员、时间安排进行了总体把握。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年度,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特别关注如《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培训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了由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专项培训,认真学习了本次改革的内容及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的要点,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玉才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