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35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728,7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小红、陈军与本议案存在关系,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徐庆忠等 76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353,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1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728,7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小红、陈军与本议案存在关系,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1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728,7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小红、陈军与本议案存在关系,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728,7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小红、陈军与本议案存在关系,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728,7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小红、陈军与本议案存在关系,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必要或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全权办理与章程修改、登记或备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353,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353,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三)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四)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五)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六) | 《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 表决结果 | ||
股东人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三)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四)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五)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小兵、郑蕾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结算出具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