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13  中裕科技(8716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754,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加快中东及欧洲市场开拓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巩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品线结构的优化和国际产品线的完善,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实施地点位于安徽滁州。公司拟将“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中一条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生产线变更到“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涉及变更募集资金3,000万元。“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东部省达曼工业城。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754,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的发展,拟以债权投资的方式向中裕工业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9亿元,中裕工业公司的外方少数股东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金额的借款。上述借款无需支付利息,中裕工业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无具体还款期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和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754,3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00.00%00.00%00.00%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00.00%00.00%00.00%

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小兵、郑蕾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