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166,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9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赵伟、梁文峰。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3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结合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4,007,15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880,858.24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4,007,15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880,858.24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汇报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十)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十二)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十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微型扬声器业务发展,提升自动化水平,增强微型扬声器市场竞争力,拟变更“年产1,700万只新型、微型扬声器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原“年产1,700万只新型、微型扬声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795.91万元,其中的1,300.00万元拟投向“微型扬声器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自身经营需要进行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五)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6,337,152 | 100% | 0 | 0% | 0 | 0% |
(十二)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 | 6,337,152 | 100% | 0 | 0% | 0 | 0% |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十三)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6,337,152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伟、梁文峰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