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定清、徐以祥、叶明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