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0  大禹生物(8719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74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任武贤、何超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43,5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35,5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闫和平、彭水源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43,5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 元,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43,5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1《关于提名闫凌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何超先生、任武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超先生、任武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闫凌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关于提名吴秋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何超先生、任武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超先生、任武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关于提名闫凌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35,550100%当选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2《关于提名吴秋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9,743,550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15,550100%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关于提名闫凌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15,550100%当选
2.1《关于提名吴秋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5,550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禹菲、张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任武贤董事离职2023年4月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何超董事离职2023年4月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闫凌鹏董事任职2023年4月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秋生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4月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