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闫和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吴秋生、武晓锋、宋晓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秋生、武晓锋、宋晓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