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闫和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吴秋生、武晓锋、宋晓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